在代位追偿起诉里,诉讼费用承担是有规则的。通常,像案件受理费这类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来负担的。要是胜诉方自己愿意承担,那也可以由胜诉方出。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多少诉讼费用。对于共同诉讼中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依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每个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代位追偿案件中,要是代位权人最后胜诉了,一般诉讼费用是由次债务人承担。这是因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行使权利。次债务人本来就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他不履行才让债权人通过打官司来实现权利,所以败诉后就得承担诉讼费用。
但要注意,在打官司的时候,原告得先把诉讼费用交了。等案件审理结束,再按照法院的判决,确定到底该谁来承担这笔费用。所以大家在进行代位追偿起诉时,既要清楚费用承担规则,也要做好先预交费用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