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立遗嘱涉及房屋继承时,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不同规定。如果是遗赠情形,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明确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要是到期没表示,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一旦超过两个月没有明确表示接受,受遗赠人就不能按遗赠获得房屋了。
而要是遗嘱属于遗嘱继承,就不存在“超两月”影响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人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就享有继承房屋的权利。继承人完成房屋过户有相应步骤。先让所有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遗嘱效力和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办理公证时,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带着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要是继承人之间对遗嘱效力或房屋继承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对遗嘱效力、继承人资格等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凭借生效判决书就能办理房屋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