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官司里,就算有一方不想离婚,法院也有可能会判离。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
《民法典》有规定,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调解也没用的话,法院就会判离:跟别人结婚或者和他人住在一起;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不管不顾;有赌博、吸毒这些坏毛病,怎么劝都不改;因为感情不好分开住满两年;其他让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另外,要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会判离。要是法院之前判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开住满一年,有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同样会判离。
2、也就是说,哪怕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要另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上面说的那些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调解没用后就会判离。但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3、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而且又没有符合法律规定能判离的情况,法院通常不会判离。不过要是原告在判决生效一段时间后再次起诉,这时候法院综合各种情况,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