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在外地没办法出庭时,处理方式得看案件类型。
先说说民事案件。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像那些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或者不到庭就弄不清案情的被告,法院会发两次传票传唤。要是被告没正当理由还不来,法院就能拘传,强制被告到庭。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传票传唤后,被告没正当理由不来,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中间就退庭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判决。
要是被告在外地没法出庭,有两个办法。一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把合理的理由说清楚,最后由法院决定准不准。二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比如律师或者近亲属都行。不过得向法院交授权委托书,把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写明白,让代理人替自己参加诉讼。
再看看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里,被告人必须出庭。要是被告人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在外地没办法按时出庭,而且这种情况确实没法避免,可以跟司法机关反映,申请延期审理。司法机关会综合实际情况,决定是不是同意延期。要是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出庭,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传,把被告人强制带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