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仲裁协议的时候,当事人是不是只能申请仲裁,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遵循自愿原则,还有或裁或审制度。简单理解,仲裁协议就是大家商量好,要是有纠纷就交给仲裁解决,并且写在了书面上。一旦有了这个协议,法院一般就不再管这事儿了。
不过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人明明有仲裁协议,却跑去法院起诉。这时候得看对方的反应,如果对方在第一次开庭之前,都没对法院受理这个案子提出反对意见,那就相当于对方放弃了仲裁协议,法院可以接着审理这个案子。这就说明,就算有仲裁协议,只要起诉到法院,而对方没及时反对,咱们就可以通过打官司,而不是仲裁来解决问题。
反过来,要是有一方按照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另一方在第一次开庭前,没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质疑,那之后就得按照仲裁的程序走。要是不这么做,可能就会面临一些不好的法律后果。
所以说,就算有仲裁协议,当事人在某些条件下,也能不申请仲裁,而是选择去法院打官司。重点就在于对方有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案子该归谁管提出意见。遇到这种事,大家一定要注意对方的反应和时间节点,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