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的立案可不是只看金额大小。按照法律规定,像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这些有执行义务的人,要是明明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而且情节严重,那就要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处罚了。
除了金额,有很多情况都能算情节严重。比如有人拒绝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或者报告财产时弄虚作假,又或者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命令,在法院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后,还是不执行。还有人伪造、毁灭能证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用暴力、威胁、给钱等办法阻止别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别人作伪证,让法院没办法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没法执行。另外,拒绝交付法律文书里指定要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不按照规定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让判决、裁定无法落实,这些也都属于情节严重。
执行金额能作为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一个因素。要是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并且涉及金额比较大,让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难,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不过,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金额标准说达到多少就一定构成拒执罪。在实际司法中,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追诉的条件。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如果被判定有执行义务,一定要及时履行,别抱有侥幸心理。要是对执行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提出,不要采取拒绝执行这种违法的行为。毕竟,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