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类案件对方谅解后能否撤案,得看案件性质。
对于自诉案件,它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去法院起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法院宣告判决前,自诉人能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能撤回自诉。要是被害人谅解了加害人,还选择撤回起诉,法院一般会准许撤案。
要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就算被害人谅解,也不一定能撤案。因为公诉案件不光侵犯了被害人个人权益,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不过,被害人谅解能作为给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情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是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就应当撤销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符合特定情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来终结诉讼程序。但一般的伤害案件,光有被害人谅解,通常达不到撤案条件。
遇到伤害类案件,若想撤案,要先确定案件性质。若是自诉案件,可尝试和对方和解并撤回起诉;若是公诉案件,获得对方谅解能争取从轻处罚,但别指望一定能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