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受理案件并且完成了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工作之后,后续会采取一系列连贯的处理步骤。
对于鉴定意见,法院会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这就好比一场“挑刺大会”,双方都能围绕鉴定机构有没有资格鉴定、鉴定的流程合不合法、鉴定依据是不是站得住脚等方面来说说自己的看法,提出疑问或者反对意见。要是有一方能给出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来反驳鉴定意见,法院很可能会重新进行鉴定或者补做鉴定。
质证结束后,法院会仔细审查判断这个鉴定意见。要是鉴定意见既合法,又科学合理,那法院就会把它当作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参考。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会结合鉴定确定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再看看相关的标准和证据,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等事项。
最后,法院会根据查清楚的事实、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鉴定意见等作出判决。在判决书里,会写明有没有采纳鉴定意见以及为什么这么做,还会对双方有争议的事情给出裁判结果。要是当事人对这个判决不满意,别着急,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法律建议:当事人在质证时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理有据地表达观点。收到判决后,要留意上诉的法定期限,千万别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