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司法实践里,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准离,第二次起诉时法官会更谨慎审查夫妻感情状况。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大。其一,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应准予离婚。其二,第一次诉讼后,出现新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像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不过,第二次起诉时若没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双方有矛盾但仍可能和好,或者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有挽回行动,法院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等考虑,可能再次判决不准离婚。
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