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
不同于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具有盈利性,另外第三者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为前提,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无论人伤还是物损都相等,且由保险合同决定。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包括以下几点:
步骤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员伤亡的,无论被保险人有无赔偿责任,保险公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损失;
2、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损失;
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原因是商业三者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者的权益,因此对于被保险人、本车驾驶人员、本车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以下情况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第三者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政府没收等(这写情况类似于民法中的不可抗力,保险公司无法预见,或者保费也不易计算)
2、竞赛、测试、在营业场所维修等
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注释毒品等
5、被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员无证驾驶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驾驶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9、被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交强险;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停业、停产、停水、停电、通信中断等间接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
3、因污染造成的损失
4、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
5、被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6、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