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知道被告电话,大多时候没法立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打官司起诉,得有明确的被告。说白了,就是原告得把被告的基本情况说清楚,这样才能把被告和其他人区分开。
2、光有被告电话,很难认定被告是明确的。电话号码这东西,可能会变,也可能会注销,说不定还有好多人用同一个号码,或者登记的人和实际用的人不是一个。法院没法只靠一个电话号码就准确确定被告是谁,也不好送达法律文件。
3、一般来说,想立案就得提供被告更详细的信息。如果被告是个人,得有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要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得有名称、地址,还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4、要是只知道被告电话,可以通过合法的办法去收集其他必要信息。比如去相关部门查一查,或者通过共同的社交圈子打听打听。要是实在弄不到,在立案的时候也能跟法院讲清楚,让法院帮忙调查,或者开个调查令,好进一步确定被告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