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里,认定自首是有严格标准的。下面几种情况不能认定为自首,大家可得注意。
第一,犯罪嫌疑人要是自动投案后又跑了,这就不算自首。既然主动投案且如实说了罪行,就该乖乖等司法机关处理,逃跑说明他不想接受法律制裁,不符合自首的本质要求。
第二,要是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罪行后又翻供,到一审判决前都没再如实说,也不能算自首。如实供述是自首的关键,翻供不改正就表明他没真心认罪悔悟。
第三,没主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或者采取措施时才被动交代罪行,这也不符合自首主动投案的特征,不能认定为自首。
第四,只是因为看着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但有关部门从他身上或物品里发现了与犯罪有关的东西,这种情况不能视为自动投案。毕竟有关部门已经掌握了一定线索,嫌疑人的交代并非出于主动投案。
第五,罪行还没被发现,仅因形迹可疑交代了犯罪事实,之后却潜逃的,同样不能认定为自首,潜逃破坏了投案的有效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