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钱。你这笔是法院调解确认的债务,而且前期还了一部分、之后是因为"没能力"才停,这属于民事履行不能,不是刑事诈骗。
区分的关键在主观心态:如果是借钱时就没打算还、编造虚假理由骗到手,那可能涉嫌诈骗;但你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形成的还款义务,还了三个月六千元,说明一开始有履行意愿,后期确实是经济困难无力偿还,这完全是民事执行层面的问题。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你名下财产、冻结账户,但不会因为"还不上"就把你送进去了。
唯一要警惕的红线是:不要在调解或借款时故意隐瞒自己早已负债累累、毫无偿还能力的事实,也不要拿到钱就转移财产、玩消失,那才可能滑向拒执或诈骗。正常因穷还不上,最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建议你主动和对方或执行法官沟通,说明困难,申请分期或执行和解,态度积极就能避免被追究拒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