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一方以「对方没能力」为由提离婚,并不当然成立;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济能力不是不准离或必然判离的决定因素。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法院先调解;只有存在家暴、分居满两年、重婚等法定情形且感情破裂,才会判离。你没有收入来源,反而可能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获得照顾——无过错、抚养子女一方可主张多分财产,生活困难的可请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建议你:冷静收集共同财产证据,若想挽回就积极沟通,若同意离就争取合理的财产分割和抚养费。不要因为对方说你「没能力」就自我否定,法律会平衡双方权益。
再补充一点:如果你不想离,第一次起诉对方又拿不出法定破裂证据,法院通常判不离;如果你想离,就主动争取财产和抚养上的有利安排。无论哪种,先把共同财产、债务摸清楚,别在慌乱中签不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