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财物价值计算要按相关规定进行。
流通领域商品,市场零售价按中等价格算;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算;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最高限价算。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面说的商品计算方式算;半成品根据在生产中所处实际阶段,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按购进价算,要是作案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就按当时市场价中等价格算。
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中等价格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的中等价格算。
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国有商店有零售的按零售价格算,没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价格算;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算。
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算。
明知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支付的电话费算。
要是被盗财物价格没法确定,要委托价格认证机构估价。估价时要根据被盗财物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