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用于一方公司经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表达共同意思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中为家庭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借的债,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算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只要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也属于共同债务。
要是贷款是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这债务肯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只有一方签字,而贷款用于一方公司经营,且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同样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承担清偿责任。婚姻存续期间,通常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要是离婚,双方可协商债务分担,但这协商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债权人仍能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承担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大家在处理这类事务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