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个人对这些财产有完全的支配权。结婚之后把婚前财产卖了得到的钱,一般来说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在很多情况下是能够拿回来的。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一直都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了婚时间长了,就变成夫妻两个人共有的财产。所以婚前财产卖掉以后变成的钱,其实就是婚前财产换了个形式,还是属于个人的。
3、要是这笔钱被别人(哪怕是自己的配偶)不合法地拿走了,财产的主人是有权利要求对方还回来的。财产主人可以先和对方好好商量,如果商量没用,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对方把钱还回来。在打官司的时候,财产主人得拿出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自己婚前就有的,还要说明卖了财产得到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
4、但要是在结婚以后,这笔钱和夫妻共同的财产搅和在一起了,比如说把这笔钱存到夫妻一起用的账户里,还拿来支付家里的日常开销,这时候想把钱全部拿回来可能就有点难了。这种情况下,就得看具体的情况,根据手里的证据来确定能要回来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