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借钱转给老婆用于家用,这笔借款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即便老婆没直接参与借款、签合同,只要钱用于家用,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在债务偿还方面,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夫妻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能要求老公还全部借款,也能要求老婆还全部借款。一方还完后,可按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夫妻双方可以对债务承担进行内部约定,比如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或者让一方全部承担。但这个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连带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