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缴不缴费,得看具体情况。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时,是不用缴费的。这类异议是针对法院执行里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等违法情形提出的。它主要是对执行程序合法性的监督与纠正,不涉及实体权利争议,因此不用缴费。
要是案外人提出执行标的异议,并且之后进入执行异议之诉程序,那就不同了。执行异议之诉属于民事诉讼。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要按规定交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费用;非财产案件按固定标准缴纳。由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常涉及实体权利争议,所以一般要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总结一下,执行行为异议不用缴费,执行标的异议进入执行异议之诉程序通常得缴费。若遇到执行异议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是否需缴费,按规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