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两个月后仍有机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里,针对未被逮捕或被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措施。为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司法机关会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随传随到,从而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满足这些情形可取保候审: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还没办结,需要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所以,哪怕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两个月,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就能依法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