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为同责时,赔付方式是这样的。第一步是交强险赔付,只要双方车辆都买了交强险,不管事故责任怎样划分,各自的保险公司都会在交强险规定的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的损失。像对方车辆维修这类财产损失,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交强险赔完后,还有没赔够的部分,就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如果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对于不足的部分,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举个例子,一方车辆维修花了1万块,交强险赔了2000,还剩8000,对方承担4000,自己承担4000。
要是事故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并且判为同责,通常机动车一方要承担60% - 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承担30% - 40%。这么规定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所以适当给机动车一方多加点责任。
在具体赔付的时候,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拢,还能找交警部门帮忙调解。要是调解也没用,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