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合同该怎么处理呢?这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就已成立,而且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都没履行完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并且要通知对方当事人。
要是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就得接着履行。不过,对方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要是管理人不提供担保,那就相当于解除合同了。继续履行合同能让企业获得履行利益,对增加破产财产有好处。
要是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这往往是考虑到企业破产后可能没办法继续履行等因素。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来申报债权。通常,这笔赔偿债权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来受偿。
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像融资租赁、委托合同等,除了要遵循上面说的普遍规则,还得按照相关法律的特别规定来处理。另外,如果管理人从破产申请受理那天起两个月内没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收到对方催告后三十天内没答复,也会被视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