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在离婚时怎么分配,得看不同情况。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建的,而且登记在他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分,直接归建房的那个人。要是婚前建的房,但婚后夫妻一起住了,房子还是归婚前建房的一方,不过婚后房子增值的部分,还有另一方的居住权益这些,得根据实际情况给点补偿。
婚后夫妻一起出钱建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得进行分割。一般可以两人商量着来,比如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要是商量不成,法院会综合房子建造时的出资情况、平时谁住得多这些因素来判决。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建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一般算作对这一方的赠与,就是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那就等于赠与给夫妻双方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
除了上面这些,农村房屋分割还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的,离婚分房子的时候,也要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益能合理分配,别违反了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