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银行资金在刑法里会涉及好几种罪名,常见的有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
贷款诈骗罪,就是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去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他们的手段有很多,比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这类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票据诈骗罪,是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像明明知道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还去使用,或者冒用别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等,都属于这种犯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是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来诈骗。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诈骗本单位资金,那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具体定哪个罪,得看犯罪主体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所以,对于诈骗银行资金的行为,到底定什么罪,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得考虑犯罪手段、犯罪主体身份、具体的行为方式等因素,综合起来判断。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别走上诈骗银行资金这条违法犯罪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