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面几类东西买了之后,一般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不会被分:
1、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就是那种只有一方能用,而且带有个人特点的东西,像男士用的剃须刀、女士用的化妆品。因为是专门给一个人用的,所以通常算个人财产。
2、有人身属性的财产。像因为人身受到伤害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这些是对受伤者身体伤害的补偿,和个人密切相关,就只归一方,不会拿来分割。
3、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要是有赠与合同写明,某样财产是送给夫妻里一方的,那这财产就归受赠的那一方。比如一方父母明确只把房子送给自己孩子。
不过得留意,就算这些东西一般不分割,但要是财产的样子变了,或者有特别的约定,可能会影响对财产性质的判断。在实际处理财产分割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