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险等领域,保险公司赔偿后常涉及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下面为大家介绍行使追偿权的要点。
行使追偿权有几个必要条件。其一,保险公司得先给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这是行使追偿权的基础。其二,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方造成的,且这个第三方对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其三,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金额不能超过实际赔付的数目,超了法律可不支持。
确定追偿对象也很重要,就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方,它可以是个人、公司或者其他组织。
准备证据必不可少。保险公司要收集保险合同、事故证明、损失清单、支付保险金的凭证等,以此来证明事故发生、损失程度以及自己已经赔过钱了。
在行使追偿权之前,保险公司要及时通知被保险人,防止被保险人不知情放弃对第三方的索赔权。要是被保险人没经过保险公司同意就放弃索赔,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追偿途径有多种。可以先和第三方协商,让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协商不成,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选择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而诉讼则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