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能否要回过户给弟弟的房子时,法律上有不同的判定情况。
如果债务人在有债务在身时,为了躲债,用低得离谱的价格把房子过户给弟弟,而且弟弟也清楚这是为了逃避债务,那么债权人就有办法了。根据《民法典》,要是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把财产送出去,让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或者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还知道情况,债权人都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过户,房子就能回到债务人名下,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拿到自己应得的钱。
但要是债务人是以合理价格转让房子,弟弟也不知道债务人欠债以及恶意逃债这些事,这就属于善意取得。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很难让法院撤销过户行为,也就没办法直接拿回房子。不过债权人也不是没招了,可以想其他办法,比如追究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还钱。
要是债权人想行使撤销权,得赶紧去法院起诉。同时,得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不然,没有证据,法院也没办法支持债权人的诉求。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债权人要及时行动,收集好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