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案件按撤诉处理之后是能够重新起诉的。按撤诉处理,意思就是在出现一些法律规定的情况时,法院会按照撤诉来处理这个案子。
2、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如果原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或者在庭审时没有经过法院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就可以按撤诉来处理这个案子。要是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在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而且这个当事人是原告一方,那同样会按撤诉处理。
3、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要是因为按撤诉处理,案子的诉讼程序就结束了,不过法院并没有对这个案子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判决。所以,如果当事人又以同样的诉讼请求再次到法院起诉,法院是应该受理的。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有特别的规定。要是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了离婚案件,而且没有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又起诉的,法院就会参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办法,不会受理这个起诉。
4、总体来说,大部分案件按撤诉处理后都能重新起诉,但是像离婚案件这类有特殊要求的,就得按照专门的规定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