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保护民事权利向法院请求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纠纷追溯时间也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并且清楚谁是责任人的时候起算。
2、特殊情况是,如果权利受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这时法院就不会再予以保护。要是有特殊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3、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是权利人向责任人提出履行诉求、责任人答应履行义务、权利人发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这时候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那一刻起,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而且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阻碍,导致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开始,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