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订了婚但没办结婚登记,之前给的彩礼、三金等大额财物,原则上是可以要回来的。先讲法律依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只要没领结婚证,不管有没有办酒席、同居多久,给付方都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实务中要注意几点:一是要证明这笔钱是「彩礼」性质,而不是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转账记录、媒人证言、当地习俗都能作为证据;二是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法院可能会根据同居时间、是否怀孕、过错等因素,酌情判不全额返还,而是返还一部分;三是三金、戒指这类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同样可以主张返还。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注意保留所有给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