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照片被人恶搞、丑化,已经可能侵犯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你有权要求对方停止、删除并赔礼道歉,造成影响的还可以要赔偿。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都构成侵权;如果恶搞还配上侮辱性文字、让人误以为你做了什么丢脸的事,就进一步侵犯了名誉权。你现在先别忍着,第一步把所有恶搞图、发布页面、评论截图保存下来,固定证据;第二步直接联系发布平台投诉,要求下架、断开相关页面,平台有义务处理侵权内容;第三步如果能确认是谁做的,发函要求删除并道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提醒一点,别因为生气也去曝光对方隐私报复,那样你可能反过来侵权。把证据链做扎实,维权才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