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作出后通常是具有执行力的,拿到裁决书的当事人能向法院申请执行,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进行时,一般不会停止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法》规定,如果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该裁决,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一旦另一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要依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中止执行。要是法院审查后,觉得符合中止执行的情形,就会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之后,如果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法院驳回,法院会裁定恢复执行;若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法院则会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这样规定,是为平衡仲裁裁决的既判力和当事人的救济权。不停止执行能让生效裁决尽快落实,但当事人有合理理由申请撤销时,也能获得救济,法院还能视情况中止执行,防止因错误裁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若遇到这类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