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后上诉到二审是否会增加刑期,要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来判定。“上诉不加刑”是说,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能加重被告人刑罚。这意味着二审不能加重刑种和刑期,也不能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举个例子,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审就不能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
不过,“上诉不加刑”原则有例外情况。其一,若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就不受该原则限制。要是检察院觉得一审量刑过轻而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量刑不当,就可加重被告人刑罚。其二,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且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原审法院能加重被告人刑罚。
当事人上诉时,要清楚二审可能不会加重刑罚,但也存在例外。若涉及检察院抗诉或有新犯罪事实补充起诉等情况,就可能面临刑期增加。建议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