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夫妻共同起诉但只有一人去立案,法院一般会这么处理。
一人去立案时,法院会审查立案材料,得保证材料里有能证明夫妻双方诉讼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据,比如结婚证。要是能证明夫妻关系,也能表明双方都有共同起诉的想法,而且诉讼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可以先受理立案。
但立案之后,因为这是共同诉讼,法院通常会要求没到场的另一方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手续。这手续得表明他同意由到场的一方代表参加后续诉讼,行使相应诉讼权利、承担义务。
要是没到场的一方没办法出具书面委托,之后法院又联系不上他,或者他明确说不同意起诉,那对于他起诉的这部分,法院可能会裁定不予受理。要是案件已经受理了,就可能驳回他的起诉,只继续审理到场一方主张的案件。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去立案就行,忽略了后续委托手续。这可是存在风险的,如果不尽快补全手续,没到场一方的诉求可能不被法院处理。所以,碰到这种情况,最好让没到场的一方赶紧补充相关委托手续,这样共同诉讼才能顺利进行,双方合法权益也能在诉讼中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