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是因为外债收不回来而破产了,能按下面这些步骤处理。
先启动破产程序。公司或者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要是公司自己申请,就得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像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这些资料。
接下来法院指定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管理人,他负责接管公司财产、调查财产情况、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事务等,也会去追收公司的债权。对于没收回来的外债,管理人可以和对方协商,也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去追讨。要是债务人不积极行使他自己的债权或者和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了,管理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然后债权人要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得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之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在这个会议上,会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投票决定。
最后是财产分配和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会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法院裁定的分配方案来分配财产。要是公司没财产可分了或者财产已经分完了,管理人就会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就去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