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保全通知通常是由作出裁定的法院来发出。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要是符合条件,就会尽快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而且裁定一般会马上执行。
2、法院通知相关协助执行单位时,会依照规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举个例子,要是要冻结银行账户,法院会给银行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让银行帮忙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要是查封不动产,就会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办理。
3、法院也会通知当事人。对于申请人,会告诉他们保全申请已经获批并且已经执行;对于被申请人,法院会告知他们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具体内容有被保全财产的类型、数量以及保全期限等。要是是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会尽快通知被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对保全裁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不过复议期间裁定还是会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