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有这样的规定,犯罪过了一定时间就不再追究责任了。要是某个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5年以上但不到10年有期徒刑,那它的追究期限就是10年。
这里得注意,“5年以上不满10年”是包含5年但不包含10年的。比如说,某个罪法定最高刑是7年,就属于这个范围,它的追诉期就是10年。
那追诉期限从啥时候开始算呢?一般是从犯罪那天开始算。要是犯罪行为是连续或者一直持续着的,就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在追究期限内又犯了新的罪,前面那个罪的追究期限就从犯新罪那天重新开始算。
不过也有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要是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了,犯罪的人还逃跑躲避侦查或者审判,就不会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还有一种情况,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进行了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但却没立案,这种情况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