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表人无代理权有几种情形。一是没经过当事人授权。诉讼代表人得有当事人明确授权,才能替其进行诉讼。没拿到任何授权就以代表人身份参与诉讼,这就是无权代理。
二是虽有授权,但授权范围不涵盖某些诉讼行为。要是诉讼代表人做了这些超出范围的事,超出部分就构成无权代理。像当事人只让代表人在庭审陈述事实,代表人却擅自和解,和解行为就没代理权。
三是授权期限过了,诉讼代表人还继续实施代表行为。授权一般有时间限制,期限到了,代表人的代理权就没了,这时再进行代表就不合法。
四是授权被依法撤销。比如当事人发现代表人损害自身利益而撤销授权,之后代表人再进行的诉讼行为也无代理权。
在这些无代理权情形下实施的诉讼行为,若没得到被代表当事人追认,对当事人不产生效力。当事人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确认相关诉讼行为无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