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常常会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合同,那么怎么判断合同关系是否构成呢?依据《民法典》来考量,主要有下面这些方面。
要约和承诺是判断合同关系的重要因素。要约就像是有人抛出橄榄枝,表达想和别人签合同的想法,这个想法得具体明确,而且要约人得表明,只要对方答应,自己就会受这个想法约束。承诺则是对方同意了这个要约。只有当承诺生效,合同才算成立。要是只有一方想签合同,另一方没给出有效的承诺,那合同关系一般就没成立。比如有人发出合作意向,可对方没明确说同意合作内容,这就不算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的形式也不容忽视。合同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者其他形式。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要用特定形式签合同,却没按这个形式来,合同可能就不成立。像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规定得用书面形式,要是双方只是口头说说,那合同关系可能就没构成。
合同内容得有基本要素。一般来说,合同得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标的、数量等主要条款。要是合同内容缺了这些基本要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不明确,合同关系就很难认定。
另外,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或者签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了公序良俗,合同可能会无效或者可撤销,也就不能认定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在签合同前,要确保要约和承诺都明确,采用合适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完整清晰,并且保证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