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搞网络赌博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具体适用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先说开设赌场罪。要是抱着营利的目的,借助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这些工具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像建立赌博网站并且接受投注、把建立好的赌博网站提供给别人用来组织赌博、给赌博网站做代理还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等,这些都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而且,不管违法所得是多是少、赌资是大是小,只要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一旦构成该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交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也要交罚金。
再说说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作为职业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说的聚众赌博,是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有下面几种情形: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如果构成这个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要交罚金。
总之,网络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千万别参与,不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