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一般是自愿达成的,有合同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得按约定履行义务,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所以不履行调解协议通常不能随意放弃。
要是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用法律途径维权。要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其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审理认定协议有效且应履行的,会支持该主张。
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书,它和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用另行起诉,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意放弃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对方损失、继续履行协议等。所以,签订调解协议后,当事人最好遵守约定,不然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