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追诉时效,要依据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和相应法定最高刑来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有不同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要是二十年以后觉得必须追诉,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共同犯罪里,每个共犯人的追诉时效要分别判断。因为各共犯人在犯罪中作用不同、量刑情节有差异,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可能不同,追诉时效也就不同。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立案却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如果涉及共同犯罪追诉时效问题,要准确判断具体罪名和法定最高刑,分别确定各共犯人的追诉时效。注意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以及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