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不是肯定能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的时候,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法定的继承权。不过有几种情况,会让子女没办法继承或者不能完全继承遗产。
2、要是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把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对遗产做了其他安排,子女就可能没法继承遗产了。因为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优先,只要遗嘱在形式和实质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效力就会被承认。
3、子女如果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也会失去继承资格。像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还比较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用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要是子女真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原谅了或者事后在遗嘱里又把他列为继承人,那这个子女就不会丧失继承权。
4、如果遗产先拿去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了,可能会让能用来继承的遗产变少甚至没有了,子女实际上就继承不到遗产了。以后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财产形式和继承观念可能会不断变化,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也会不断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更多的继承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