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债务清偿时,有几类债务通常优先偿还。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方面,按照《民法典》,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除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能和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工程。建设工程价款能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且该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消费者购房款债权,符合一定条件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像房屋消费者支付价款超合同约定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等情况。
职工债权,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在破产财产清偿时会优先支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为使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产生的费用,共益债务是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负担的债务。破产财产会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债务清偿问题,债权人要及时关注自身债权性质,符合优先受偿条件的,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