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被告知的债务不一定就是夫妻一起要还的债务。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情况。
2、要是债务是夫妻两人一起签的名,或者一方在事后认可了这笔债务,有了这样共同的意思表示,那这债务就是夫妻共同要还的。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吃饭穿衣、住房出行、孩子教育、老人赡养这些费用,就算另一方不知道,通常也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3、要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远远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一般就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了。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一起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所以,要是一方不知道这笔债务,而且这笔钱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债主又拿不出证据证明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方面,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
4、要是对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共同债务有不同意见,双方可以先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