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案件里,一般来说,被告请律师的费用得自己掏腰包,这遵循的是“谁请律师谁付费”的普遍原则。毕竟打官司时请律师,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自己做的选择,律师费不是一定会产生的损失。
但也有特殊情况,被告的律师费可能会让对方来承担。要是双方之前签的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纠纷闹到法院,败诉的一方要负担对方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合理费用,那按照合同,被告的律师费就能让对方出。还有些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案件,像著作权、商标侵权这类和知识产权有关的人身损害案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侵权的一方承担一部分律师费。
要是双方在律师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上谈不拢,最终怎么判,还得看法院。法院会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下判决。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也别太纠结,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