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保险公司时,通常原告所在地是可能有管辖权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保险合同纠纷而起诉的,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能向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是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除了前面说的两个地方,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也能管。
但在特定条件下,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也能行使管辖权。就拿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来说,如果被保险人作为原告去起诉,那么他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里,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并且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等刚好在原告所在地,那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同样能受理。
所以,想知道原告所在地法院是不是有管辖权,得看保险合同类型,像人身保险或者财产保险,还得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要是符合前面说的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情况,那么去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