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里,不是所有不起诉情况都得当事人去申请。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这几种类型。
先说法定不起诉。要是犯罪嫌疑人出现了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那检察院就得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用当事人去申请。比如说,要是情节特别轻微、造成的危害也不大,这种就不算是犯罪,就会适用法定不起诉。
再看酌定不起诉。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检察院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或者他的辩护律师可以给检察院提交相关的法律意见和材料,申请酌定不起诉。这时候得把犯罪情节轻、当事人有悔罪表现等情况说清楚,这样才有机会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说说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要是检察院还是觉得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的条件,那就得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是检察院根据手里的证据状况来审查决定的,不用当事人去申请。不过当事人也可以把自己认为证据不足的意见提出来,供检察院参考。
总的来说,寻衅滋事案不起诉不一定要申请,检察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直接作出决定。但要是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申请,说不定能有个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