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过了十年通常能重新鉴定,但要符合法定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且有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会准许重新鉴定:鉴定人没有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要是只有鉴定瑕疵,法院会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会准许重新鉴定申请。
过了十年,时间跨度大,若因后续治疗等使伤残情况有显著变化,当事人能申请重新鉴定,按最新状况确定伤残程度。不过,重新鉴定申请要向法院提出,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建议当事人收集好能证实自身主张的证据材料,像病历、检查报告等,以此支持重新鉴定请求。
所以,伤残鉴定过了十年能否重新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经过法定程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