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一些不侵犯肖像权的特殊情况。在生活里,了解这些情况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公开的肖像不算侵权。比如学生为学画画,临摹公开出版物上的人物肖像,这是为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是合理使用。
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不侵权。新闻媒体为真实全面报道新闻事件,在合理范围使用相关人物肖像,满足了新闻传播需求和公众知情权。
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样合法。像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公布其肖像,这是履行法定职责的正当行为。
展示特定公共环境时,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比如拍城市风景照,画面里出现路人肖像,并非以肖像权人为主要展示对象。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是允许的。例如寻找走失儿童时使用其肖像。
法律建议:如果是个人使用他人公开肖像用于学习等活动,要注意在必要范围内。新闻媒体在报道时,确保使用肖像合理且符合新闻传播需求。国家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时使用肖像。个人遇到他人使用自己肖像情况,先判断是否属于这些特殊情况,若有疑问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